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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于“被猎”的女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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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诸葛慧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年12月21日,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一案,认定其受贿550.25万元,对被告人诸葛慧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作者 林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20年第23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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