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国际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审计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国家审计(或政府审计),以政府机关和公营企事业单位为审计对象;民间审计即执业会计师的审计,以私营企业为审计对象,除经国家机关委托者外,不能检查政府机关和公营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公对公,私对私,泾渭分明,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审计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因而为资本主义企业服务的会计师业务十分发达,从业的人数众多,会计师事务所遍及世界各个工商业大中城市,而国家审计则相对地处于不很显著地位,无论从业人员或审计业务,与会计师事务所相比,都是相形见绌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量的公有经济,包括国营的集体的企事业单位。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2年第3期14-16,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