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政策包括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来自不同家庭的孩子尤其是其中的弱势群体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公平首先要求给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与其他群体同样的教育,做到"平等性公平";其次,还要根据每个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提供补偿性教育,如为贫困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提供特别帮助等,做到"补偿性公平";再次,要针对个体差异尤其是先天差异区别对待.如为身体残疾、智力低下、智力超常等儿童提供个性化教育,做到"差异性公平"。
出处
《中小学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7-10,共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度重大课题“推进教育公平研究”(课题批准号:18VSJ093)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