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保险经办机构:为加快完善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不断满足我省生猪产业发展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确保生产扩大、价格稳定和供应充足,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财金〔2019〕125号)精神,现就提高我省生猪保险保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猪保险金额2021年起,我省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提高至1500元/头,费率6%,保费90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提高至800元/头,费率5%,保费40元/头,保险责任等保持不变,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金〔2019〕5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