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人”是马克思相对于市民社会中的“私人”而提出的与之相区别的概念,两者虽均是指个体的人,却有不同的出场语境和本质内涵。前者是指建立在人与人差异性基础上的政治领域中的人,是人应然状态的抽象存在,表现出差异性基础上的统一性,蕴含着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某些特征;后者是指以他人为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会领域中的人,是人实然状态的现实存在,表现出对立性基础上的相互性,蕴含着市民社会中人的局限性和暂时性。重新探讨马克思“公人”思想的出场语境、内涵表征以及超越“公人”抽象性的历史必然,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私人”存在的局限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暂时性,加深对马克思人学思想的理解,自觉维护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
出处
《实事求是》
2020年第5期38-4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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