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可划分为政府主导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型、农户主导型等几类。“十一五”期间,中国国内各地使用包括新增费在内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共安排各类项目12.42万个,整治规模1.66亿亩,总投资达到3275亿元。“十二五”期间,各地土地整治累计投入资金5500亿元。从国外来看,日本土地整治资金由国家、地方和农户共同筹措,荷兰由政府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法国采取补贴或减免税收等方式进行土地整治。国内外的土地整治项目多数由政府投资。国内外学者从产量、生态效益等方面也对土地整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较为少见。本研究基于西方经济学理论,提出一些问题并给出相关对策建议。
出处
《上海房地》
2021年第1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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