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选举法,扎实认真地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目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思考研究,并及早谋划安排的大事。笔者认为,重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认识、加强工作。一、要充分认识人大换届选举的民主实质。一提到换届,一些人往往会片面地认为到了换领导的时候了,于是便把很大的注意力和关注点都集中在了换领导上,有些甚至无心工作,只等换届。其实换届当然也要换领导,因为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市县乡三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任期都是五年,任期届满就要重新选任。但是,换届除了换领导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选民和选举单位通过民主投票,重新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言人”,即人大代表。选举好人大代表,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也是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关键。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体选民通过实实在在地行使选举权利,真正选出自己的“代言人”,通过投票选举这个民主方式完成把当家作主的权利委托给人大代表的过程,这既是实现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一步,也是确保选民所选代表能真正为自己代言的最核心一步。
出处
《人大研究》
2021年第1期44-45,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