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法治社会,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和战略任务。法治的价值判断和终极价值追求是保护民众的私权利与最大福祉,这就势必要求建构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坚持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化、立体式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始终秉持民事权利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随着科技的发展,应借助科技支撑赋能社会治理创新,培育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21年第1期60-64,共5页
Journal of Dalian Official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编号:20CFZJ31)“民事权利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运行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