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的重要体现,其本质在于使保险人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的相关信息,正确评估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本文从如实告知义务的含义和内容、主动告知和询问告知、如实告知事项的排除、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及其后果、投保人的抗辩等方面进行论述,认为一般保险合同与海上保险合同不同,是询问告知,告知的内容是投保人知道的重要事实对投保人不知道的重要事实、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重要事实、对保险人的影响为正面的重要事实、保险人放弃或双方约定排除的重要事实不必告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应根据其主观过错状态不同,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还对《保险法》的相关立法规定和理论主张、保险实务作了评述,并提出了相应见解。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0年第10期38-50,共13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