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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年金的法律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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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企业、职工、受托管理机构三方面。职工有决定是否参加企业年金的权利,但无权决定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对自己企业年金账户的安全与盈亏基本是“听天由命”。职工由于专业知识匮乏、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与企业年金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力量对比悬殊。
作者 蔡吉恒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0年第12期78-79,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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