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其中,“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是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和建设高质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只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功能,才能打造有活力的企业和适度调控的政府,三者有机结合,共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第3期25-26,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基金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支助,立项号:2018D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