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作者的思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水平的提高,作品的种类已经不限于法律所规定的传统种类,范围在不断扩大,其中摄影品也被认定为其中之一。既然是作品,必然存在抄袭的可能性,对于摄影作品这样一种高端化、专业化的视觉艺术品,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侵权现象,而对于此种作品侵权,到底该如何认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国内法院目前做法不一。本文借助美国一经典案例,加之理论分析,进行探索,并提出了对于国内在认定相似摄影作品侵权认定的建议。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0年第24期26-27,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