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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我是一名农村党支部委员,我所在的村没有集体产业,村集体资产较少,很多活动没有条件开展,请问可以向上级党组织请求经费支持吗?答:《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出处 《党课》 2020年第23期67-6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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