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秋》隐公七年杜注"以归"为"非执",是由经文"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与相关文本类比而引出的一个或然性事实判断。《正义》引《穀梁》的线索则表明,杜言"非执"更为属意其价值判断:一则立异《公》《穀》"大天子之使"与"不与夷狄执中国"之言"执";二则以此别明左氏自身"以归"与"执"等"义例"之"义"。此"指行事以正褒贬",是杜以《左传》解经的一个具体实践,也是三家论争亦有交汇的一个缩影。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20年第5期74-78,94,共6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