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交总队,清河分局,各分局: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公安部总体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方式,确保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规范实施,依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43期8-1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