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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工伤社保部门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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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如职工及用人单位认为是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为是工伤的,应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不能举证排除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致伤的,则应认定工伤。
作者 衡飞玲
机构地区 西北大学
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35期86-87,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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