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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人跳窗身亡公安机关不承担违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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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人民警察的现场执法具有紧急性、危险性、突发性等特点,对人民警察现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当考量和尊重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避免对人民警察科以不切实际、无法履行或违背常理的义务。人民警察出于正当的执法目的,根据现场情况和客观条件采取处置措施,未超出必要合理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执法对象因自身原因或意外事件伤亡,与执法行为无因果关系的,公安机关不应承担违法赔偿责任。
作者 潘伟
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35期88-90,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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