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常视域下的文化概念总是被限定为一种固定的特殊形态。然而,从其属人的理性角度来说,它却内蕴满足人之生存性、发展性的价值向度。这决定了"文化"并不是给定的不变存在,同时也说明了文化概念并不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而是拥有一种善的道德旨向。这一旨向恰是其现实性存在之形而上学维度的一种实践性展现。由此,文化本身所表现出的多样性、建构性、发展性和连续性才能被理解,进而也为合理地评判既定文化形式和未定文化走向提供了重要的参照标准。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7-70,共4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项目号:2015MZD014)
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践范式下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研究”(项目号:HDQRW2016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