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稿件中用于表示数量的数字一般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连接号“-”。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如:100~150 kg,2亿~3亿(不能写为2~3亿)、15%~30%(不写为15~30%)、4.5×10^4~5.5×10^4(不能写为4.5~5.5×10^4)。
出处
《中医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4期2173-2173,共1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