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扭亏为盈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对海南矿业利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以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分析发现,海南矿业在核心利润持续为负数的情况下,通过投资收益项目成功扭亏为盈,避免了被ST的命运;进一步通过事件研究法对海南矿业年报公布后投资者的反应进行研究,发现市场在收到海南矿业净利润为正的信息后,给予海南矿业股票较高的价格,这表明投资者没有理性认识到投资收益盈利的不可持续性,因此当前准则要求企业将投资收益纳入营业利润的披露规定并不合适。最后,文章从会计准则制定及证券市场监管等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97-10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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