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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棍棒教育”远离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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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烟头烫嘴、热水浇头、喂食猫粮……近年来,类似父母家暴虐童事件时有发生。孩子不听话太调皮,而且经常惹祸,当然需要教育和惩罚,但是野蛮惩罚构成对孩子的身心摧残,涉嫌家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暴。
作者 王恩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 2020年第12期59-59,共1页 Democrac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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