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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的幸福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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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幸福人格指个体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心理发展、社会适应等五个方面得到健康、全面、协调发展,从而表现出良好的发展状态和持续的幸福感。在中小学阶段,着力培养学生的幸福人格至关重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要让学生拥有“幸福”的自我基础。积极的自我认知是获得幸福感的基础。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正确、全面且积极地认识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会自我。生理自我包括长相、衣着等;心理自我包括性格、兴趣等;社会自我包括社会角色、权利、责任等。通过引导学生客观分析自我、全面认识自我、主动悦纳自我,帮助他们树立自尊与自信,摒弃自卑、自负、抑郁等消极自我体验。
作者 贺彩云
出处 《江苏教育》 2020年第96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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