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现阶段主要体现于刑事诉讼领域,它以一定程度的司法独立作为必要前提,且有着共同的司法公正追求和司法效率目标。中国法治语境中的司法独立,与西方国家宪制中的司法独立、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有着重大差异。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巩固司法独立,需要正确处理司法权与政治权力、党的领导、立法权、行政权之间的关系,需要改革法院的管理和人事体制。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93-96,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19VHJ0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恐怖主义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8BFX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