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值班律师制度并非脱离于传统刑事辩护制度而单独存在,而实为现代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运行的重要支撑。追本溯源,从全面法律援助到特定值班的需求转变,值班律师制度仍然坚守刑事辩护律师的核心价值要义,始终立足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的衡平实现。剖析值班律师的本源识辩,辩护联结、实质权责及专业指引依然为值班律师辩护本质的关键显征。虽源起域外千里,但舶来制度亦需适应本土实情。受制于内外主体建设的迷思,我国值班律师制度仍萦实质辩护缺位、权责保障式微及支撑体系乏力等三重法治困局,亟待予以科学化、体系化的法治疏导。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