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案例1.1简要案情陈某,男,24岁,2017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致双下肢受伤。伤后共4次住院治疗。现医疗已终结,为正确审理此案,当地人民法院委托本中心对陈某的残疾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1.2病史摘要2017年8月30日第1次入院。主诉:交通事故外伤后双下肢疼痛、出血、活动受限4 h。既往史无殊。专科情况:右小腿肿胀、畸形改变,压痛阳性,可及骨擦感;右小腿背部可见6cm×3cm开放性创口,污染较重,骨外露伴出血;左足部离断,骨外露伴出血;右足趾感觉、运动正常,末梢血运良好。X线片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骨折移位明显,左足离断伤。入院后行左、右足离断伤再植及外固定架固定术等治疗。2017年9月5日出院。出院诊断:左足完全离断伤,右足不完全离断伤再植术后。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20年第6期890-892,共3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基金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KF202013)
赤峰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JYXMY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