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9月,我国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至2016年,"营改增"已在全国高校中启动。在"营改增"试点之初,高校申请的纳税人身份普遍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属于一般纳税人。本问探讨了"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的影响,并对比分析了"营改增"前、营改增之初以及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1年第2期42-43,114,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
基金
校级青年基金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Q201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