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互联网推动以及媒体掀起的问责风暴凸显出我国基金会存在的“公益失灵”等问题,慈善不透明折射出基金会监管的滞后性和管制环境的松懈性。基金会具有明显的委托代理、非分配约束和相对宽松管制特征,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和信号理论阐释问责制下基金会信息披露的动因,梳理基金会信息披露制度的演绎逻辑,将我国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划分为初创披露、松懈披露、强化披露、整治披露和创新披露五个阶段,挖掘我国基金会信息披露的政府主导性、诱致性、动态纠偏性以及适用性的演进特征,并从基金会的制度建设、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内容及信息披露监管四个方向提出优化措施。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4-99,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视角下政府会计监管的绩效动态评价与持续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7BGL004)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研究:以山东省公益基金会为例”(项目编号:16CKJJ09)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政府会计监管评价指数与动态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ZR2017MG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