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教学的目标固然有其客观的一面,但是也有结合具体的教学情形进行调整的一面。换言之,高中语文的教学目标也是可以“设计”的,而且设计的依据应当是两个:一是课程标准;二是学生实际。对文学类文本的教学,需要搞清楚两个基本问题:一是高中语文教学目标的核心素养指向是什么?二是基于核心素养培育的语文教学目标的功能是什么?体现在语文教学目标上,就意味着语文教师的教学理念与行为必须发生转变,所谓变则通,通则久,囿于经验是无法进步的。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
2021年第8期5-7,共3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