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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未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受处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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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市民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按条例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受到处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作者 陈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0年第22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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