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2020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29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对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出处
《绿色财会》
2020年第10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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