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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服务人民践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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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走进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宽敞明亮的大厅,“高点定位、自加压力、务实创新、负重奋进、追求卓越”20个金色大字分外醒目。“这是‘南检精神’,更是南检的魂。每位入职新人来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20个字牢记于心。”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林告诉记者。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在两次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殊荣。
作者 安通
机构地区 贵州日报
出处 《当代贵州》 2021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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