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从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校园评比、报表填写、教师培训等方面做出规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清单》明确提出,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的创优工作,须由同级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变相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示范、先进、明星学校等评比创建活动;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入校考察、观摩、检查排查等活动。
出处
《中小学德育》
2021年第1期78-78,共1页
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