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当前社会治理实现由共治到善治的应有之义,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形式。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畅通、高效、无缝隙的预防化解多元治理主体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才能更有效地推进社会治理由共治实现善治,突破单边权力失灵的困境。当前适合中国实际的预防化解多元治理主体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主要包含灵活的主体参与制度体系、严格的过程监督制度体系及完善的利益保障制度体系三个维度。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76-81,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同阶段的群体心理及其疏导策略研究”(18BSH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