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尔滨解放区是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首个大城市根据地,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重大转折。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突出体现为对城市解放区人民权利的保障,不仅将人权保障写入施政纲领,而且通过较为全面的经济立法、劳动立法减轻市民负担,提高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卫生防疫立法亦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放在首位;同时还注重将司法实践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解放区对城市人民各项权利保障的探索实践,既是对苏区、边区革命根据地法制的传承,又是具有城市特色的法制创设,是新民主主义法制“中国道路”的延续与发展。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6-94,共9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2020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革命根据地法制进程中城市治理经验研究”(2020-KYYWF-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