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大量的人工智能作品不断涌现,冲击着人类的固有认知,各国(国际组织)也付诸了一定的法律举措应对这一现状。如英国将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对该作品的创作进行必要安排的人;欧盟议会的立法草案中提出可以把目前水平最先进的人工智能认定为法律上的主体,并赋予这些人工智能著作权、劳动权等特定的权利;日本的立法讨论倾向于将人工智能作品的有关权益由开发出人工智能的个人或者企业享有;美国暂未对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归属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讨论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将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授予人工智能程序的设计者。我国应跟上世界脚步,制定有关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2021年第1期56-58,共3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