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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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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实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报备审批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于每年1月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作者 师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教育(教师教育)(下)》 2021年第2期4-5,共2页 He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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