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界认为,目前快递公司直接将快件投放到快递驿站的做法,属于未按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投放,明显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快递驿站本就是快递流通中的一个环节,它的出现应该是让生活更便利,而不是再次从消费者身上榨取价值,增加服务阻碍。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支付的快递费中就明确包含了库存、运输成本、运送成本、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快递公司已收取消费者的运送费用,需要承担全链条全程派送职责,消费者没有义务为家门口投递服务缩水买单。
出处
《中国储运》
2021年第1期67-67,共1页
China Storage &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