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证监会认定獐子岛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文章首先对獐子岛公司过去十年的发展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其造假手段和影响后果,具体说来,主要表现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对外信息披露。其次,文章从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特殊生物资产监盘的复杂性、对外虚假披露和大额政府补助这四个角度进行案例反思。最后,从健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完善监管制度及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建议。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第1期51-55,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基金
2019年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课题《基于“1+X证书”制度的开放教育财会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XKT-19G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