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鲁国时“奉粟六万”。文中缺少了容量单位,导致我们不知道孔子的俸禄是多少。司马贞在六万石与六万斗之间斟酌,这种做法存在原则性错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并不统一,石、斗为秦国的容量单位,鲁国的容量单位则和齐国相近,为釜、钟等,与秦制明显有别。司马贞没有注意到这种差别,以秦汉度量衡上推孔子时鲁国的情况,其推论不足为据。通过分析《论语》《孔子家语》《韩诗外传》《孟子》等书中记载的孔子及其弟子接触到的容量单位、俸禄单位,结合学者对春秋战国度量衡制度的研究,断定孔子“奉粟六万”应为六万钟。
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91-95,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
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出土战国秦汉算数类文献整理与研究”(HB19LS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