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美学家莱辛曾说过"美是艺术的最高法律"。在他看来,艺术创作就是概括、提炼和构造审美意象的过程,是画家审美趣味与审美观念的显现。可以说,审美意象的塑造是整个艺术创作的核心,也是决定作品艺术水平的关键因素。"意象"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最早出现在《易传》用来表示美的本体,是审美主客体情景交融的产物。换言之,"情"与"景"是审美意象形成的关键因素和基本结构。在绘画上,审美意象的构思和塑造对画家的创作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画家熟练地运用各种形式语言,并结合自身的审美体验与创作经验,将审美情感熔铸到艺术形象之中,从而形成为观众可以感知的审美意象。
出处
《美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44-145,共2页
Art Magazine
基金
2019年北华大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吉林市乌拉街旅游带形象设计研究”(编号:2019022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