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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创建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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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作为改革创新的事业单位,不定规格、不设编制,通过组建理事会、运营管理团队和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除承担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和为户籍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外,并以全成本定价面向社会分批开放市场化床位,满足市民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它所创建的政社合力、法人治理、市场运作、智慧发展的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被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选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输送了“深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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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20年第12期25-26,共2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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