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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责年龄下调到12岁。期待法律之剑能够带来足够的警示作用。我们必须看到,比起惩处“小恶魔”,防止“小恶魔”的诞生更具长远意义。“问题少年”不会无中生有,从教育缺位到情感缺失,从家庭失责到学校失教,任何一个成长环节的断开,都有可能导致最终走上歧途。对全社会而言,给予未成年人足够的关心和爱护,留意他们的行为习惯、精神观念、心理状态,加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教育,比所有的遗憾都更有用。
作者 班和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21年第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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