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位理事: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对《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评定与聘任办法(修订草案)》作说明。《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1月由本会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同年12月3日公布实行。该《办法》是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成果,实行以来对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推动藏传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作者
珠康·土登克珠
Sgrub khang thub bstan mkhas grub
出处
《法音》
2020年第12期53-53,共1页
The Voice of Dha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