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反映出新时代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和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治理效能方面具有可行性与重要价值。但当前中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治理效能仍面临如检察理论研究基础薄弱、实践经验不足、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等挑战与问题,应自觉通过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做好部门间工作衔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举措积极推动中国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升。
作者
王金力
耿凯丽
WANG Jinli;GENG Kaili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