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播媒介与人类关系紧密的基本论调下,广播电视对未成年人的思维认知和行为选择都产生着或正或负的影响。而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层面分析,广播电视节目中既隐含着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因子,亦存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风险的化解机理。全媒体时代下,广播电视媒介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加全面而深刻,因而构建未成年人与广播电视节目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尤为重要。对此,当围绕广播电视节目与未成年人的二元主体展开,由国家、广播电视行业、社会各相关主体,通过法律、行业自律、媒介素养教育等手段,综合助力净化、提升荧屏音频环境。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4-48,共5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2018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究-基于法社会学的研究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DT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