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33件,其中12件要求制定法律6项,20件要求修改法律6项,1件要求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项。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第5期905-910,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