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1月13日,当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原党组书记(正厅级)罗鉴宇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终审改判死缓)的消息传到绍兴诸暨老家,顿时炸开了锅,他曾经的同事、朋友、家人无不为之痛惜。年薪近20万元,吃用绰绰有余,为何还要敛财受贿?56岁的生命一旦转瞬即逝,被检察机关指控的近300万元不义之财又有何用?人们在惊诧中陷入深思。罗鉴宇的案件引起中纪委与最高检的重视,成为当时中国新闻出版系统受贿金额最大的贪官。
出处
《检察风云》
2021年第3期64-6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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