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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油宝”案件一审宣判结果出炉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原油宝"相关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国银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此前,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就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对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出处 《金融博览》 2021年第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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