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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传播关于疫情的虚假消息,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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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作者 法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1年第2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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