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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影像创作者如何避免侵权

How to Avoid Infringement as An Image Creator in the Civil Code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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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扩大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侵犯肖像权不再要求必须以“以营利为目的”,肖像的确认标准变更为“可识别性”,未经许可著作权人不得使用或公开肖像。因此,影像创作者为避免侵犯他人权益,应当及时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在拍摄前获得拍摄对象的许可,并在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内进行拍摄。
作者 尹孝勉 Yin Xiaomian
出处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19-22,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Mass Media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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